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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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期“廉政讲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经研究决定,在“3·23”警示教育日来临之际,举办第1期“廉政讲堂”,对党员干部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下午

二、活动地点

大禹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校纪委委员,各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教工党支部书记

四、主讲人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殷安全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并在3月14日上午11点前在线报送参加人员名单。

2.活动原则上不予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各党委(党总支)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校纪委(行政楼412)。



中共南昌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