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之窗

警示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示之窗 > 正文

川大副教授抄袭论文被开除党籍公职

发布日期:2011-10-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今年8月初,四川大学接举报称,该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小光所著的《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为中心的考察》一书,涉嫌严重抄袭台湾师范大学硕士生郑倩琳的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921,四川大学发布公告,经调查核实,李小光的学术抄袭行为属实,对其做出开除公职和党籍等处分,以正学术之风。

 事由:副教授照搬硕士论文133

 8月初,四川大学接到台湾苏建州先生的举报,称李小光所著的《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为中心的考察》(巴蜀书社200951出版)一书中,第八章内容严重抄袭了台湾师大郑倩琳在20036月发表的硕士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

 与此同时,已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帖,曝光这一抄袭行为。网友将李小光的著作与郑倩琳的论文进行对比,发现李的书中有133页内容与郑的论文基本雷同,书中的第八章内容除没有涉及论文的第五章外,其余内容的段落、注释、标点、表述与郑倩琳的论文基本一致,李并未在著作中提及引用郑的论文。

 调查:抄袭行为属实遭严处

 李小光,197112月出生,哲学博士、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后,现任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拥有副研究员职称。他在博士后研究工作中,完成了对《太一生水》的研究报告。因这一领域较少人研究,其成果备受肯定。

 接举报后,四川大学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学校社科处调查处理,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李小光的著作进行鉴定。经鉴定,专家一致认定李小光抄袭属实。对鉴定结果,李本人表示认可,并对自己的抄袭行为写了书面检讨。

 目前,学校已解除对李小光的副研究员聘用,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给予李小光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行政处分。同时,撤销李小光已申报立项的2010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 (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并追回拨款。

 【声音】 学校:违反学术道德严惩不贷

 川大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为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今秋开学还把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作为研究生新生开学第一课。“对一切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川大社科处相关负责人说。 

四川省社科联:评审学术成果要先“三查”

 李小光的这部著作曾在去年入选省社科联的“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项目”,并获三等奖,奖金为8000元。昨日,省社科联规划评奖办公室主任黄兵表示,接到四川大学发来的调查属实通知后,将按照评审规定对李小光的获奖予以取消,并收回所颁发的奖状和奖金。

 黄兵说,省社科联因获奖人的严重抄袭行为取消其获奖资格还是首次。今后对申报的每一项优秀学术成果,要进行严格的查“实”、查“新”和查“重”。

 【短评】还学术界一片蓝天

 近几年,国内高校学术腐败事件层出不穷,从论文科研数据伪造,到研究生论文抄袭,再到副教授抄硕士论文……“抄袭门”侵蚀着学术“净土”。

 学术著作的造假者,也是文化的偷窃者。从更深层面看,抄袭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与高校现行的考评制度有关。眼下,学校教师考评包括发表论文、评职称、争取学术研究经费等,很容易造成学术的功利化。各所高校都越来越重视学术道德规范,为此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如何从源头做起,关口前移控制,尚需进一步的举措。

 只有树立诚信的学术道德,建立科学的学术激励机制和规范体系,真正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尊严,才能还学术界一片蓝天。

(作者:孙琪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