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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小金库”为何严重?

发布日期:2010-07-08 作者:纪委办公室 来源: 点击:

私设“小金库”为何严重?

何谓“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种各种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单位私设“小金库”到底有几多危害?有几多严重?笔者认为:

一是公款私存严重。据统计,柳州市2004年至2008年查处的141件“小金库”案件中,涉及公款私存的单位占87.3%。有的单位属于预算外收入的则存入以会计、出纳以及招聘员工和外单位人员等户名开设的10多本活期存折中。

二是挥霍浪费严重。所查处的“小金库”几乎每个里边都藏着“混乱”。既藏着收入的混乱,又藏着开支的混乱,通常用于财务制度不允许的开支,如请客送礼、吃喝玩乐、公款旅游、超标准发放奖金和补贴等等。

三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小金库”破坏财经制度,化大公为小公,损害整体利益,有的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这不仅偷税漏税,而且使国家、集体资产流入个人腰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四是造成违纪违法职务犯罪。“小金库”具有隐蔽性、收支随意,监督失控等特点,为少数人挪用、私分、侵占、贪污等行为提供方便,这就引发大量的违法犯罪。

由此可见,“小金库”虽冠以“小”字,其危害甚大。它化大公为小公,损害国家和整体利益,扰乱正常财经秩序,而且诱发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腐蚀了干部,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小金库”害国、害人、害己,必须坚决取缔。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对“小金库”的危害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把它作为治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