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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60年来中央纪委历届领导集体

发布日期:2011-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风雨兼程60年,成就了纪检事业今天的辉煌。一代又一代领导人带领我国纪检战线的同志们,书写了一部艰苦卓越的反腐传奇。回首在新中国60年纪检战线上的历届领导人,我们有理由相信,各级纪检机关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怀着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带着对广大群众的贴心关怀,一定能够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

 

1949年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纪委 任命朱德为书记

19491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仅一个月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执政的党,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各项具体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成立了以朱德为书记,王从吾、安子文为副书记,由100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6年9月中共八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 董必武任书记

195691527日,中共八大在北京举行,这是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强调从思想教育和制度两个方面加强党的建设,是“八大”提出的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的新思路。“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会选举产生。八届一中全会上,新当选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21人组成,董必武任书记,刘澜涛、肖 华、王从吾、钱 瑛、刘锡五、张云逸任副书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书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决定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党规党法,并决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100人组成。其中,陈云任第一书记,邓颖超任第二书记,胡耀邦任第三书记,黄克诚任常务书记。

 

党的十二大选举产生新的中央纪委 陈云当选为第一书记

19829月,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设置及职权、任务都作了新的具体规定,成为新时期纪律检查工作的组织保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当选为第一书记,黄克诚担任第二书记,王鹤寿担任党务书记。

 

党的十三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纪委 乔石当选为书记

19871025111,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乔石任书记,陈作霖、李正亭、萧洪达为副书记。

 

党的十四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纪委 尉建行当选书记

十四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委员108人。中央纪律第一次会议选举尉建行为书记。侯宗宾、陈作霖、曹庆泽、王德瑛、徐青为副书记。

 

党的十五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纪委 尉建行继续担任书记

十五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纪委。尉建行同志继续担任书记。韩杼滨、曹庆泽、何 勇、周子玉、夏赞忠 刘丽英(女)为副书记。

 

党的十六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纪委 吴官正当选为书记

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纪委,吴官正当选为中纪委书记。副书记为:何勇、夏赞忠、李至伦、张树田、刘锡荣、张惠新、刘峰岩。

 

党的十七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纪委 贺国强当选书记

党的十七大选举产生新的中央纪委领导,贺国强当选中央纪委书记。副书记为:何勇、张惠新、马()、孙忠同、干以胜、张毅、黄树贤、李玉赋。